各全国性社会组织:
为进一步提升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履职能力,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,根据民政部2023年培训工作安排,我们拟于3月份在湖北举办一期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,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3月20日-23日(20日报到及开展自学,21、22日全天培训、23日结业仪式及返程)。
二、培训内容
中国共产党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、二中全会精神学习、新时代社会组织管理、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、社会组织执法及典型案例分析、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、社会组织使命与战略及助力当地乡村振兴等。
三、培训对象
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,每家社会组织限报1名负责人,共50人。
四、培训地点及联系人
(一)培训地点:
房县半岛湾大酒店(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诗经大道)电话:0719-3237777
(二)联系方式:
1、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
联系人:张成刚
联系电话:010-58124036
2、房县民政局
联系人:余爱华
联系电话:13972476780
五、报名方式
请于3月6日10:00后登录“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”,在“人才服务和培训”版块进行网上报名,或者直接点击链接:https://px.chinanpo.mca.gov.cn进行报名(报名额满自动关闭)。报名时需在线提交社会组织参训学员介绍信,参训学员须为在民政部备案的社会组织负责人(以负责人备案通知书为准)。报名结束后,我们将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核对,核对后向参训人手机发送确认参训通知,报名人员收到确认信息方可参训。
六、培训地产业情况
湖北省房县产业主要集中在循环经济、生物医药、纺织服装、酿酒发酵、汽车汽配、建材卫浴、电子信息、清洁能源产业等方面。请与上述行业有关联的社会组织积极报名,为房县乡村振兴实施赋能。
七、注意事项
(一)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,严禁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、会餐宴请和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。
(二)培训班实行封闭管理,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。
(三)培训班不收取费用,承担食宿费用,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。
(四)参训人员请按时报到参训,如遇特殊情况,请及时联系会务组。
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
2023年2月20日